声明人:孙向红
我在大法遭受迫害后,无论自己说过或做过有违大法的话或事,在此声明一切作废。做一名真正的大法修炼者。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9/76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