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传磊
我以前所做的有关“不修炼法轮大法”的“签字”和“保证”全部作废。今后,我将坚修大法,直至圆满。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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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9/76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