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月英、孙素云
我们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以及家人代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9/76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