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卜现珍
从1999年7月20日后,被迫在“保证书”上的签名无效。我要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9/76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