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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庆明、王素阁 我们是98年得法的,在师父的教诲下开始学法炼功,身心受益。正当我们和全国大法弟子共同学法精進之时,99年7月20日,邪恶从天而降。在高压下,被迫在邪恶制定的表中签上了我们的名字,过后深感愧疚。最最痛心的是 2004年4月,镇派出所干警又来我家,在强行逼迫下又在表中签了字。明知道是大错特错,由于怕心的指使,在情的带动下,还是签了字。学法这么多年了,没有学好,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今后,我们一定要紧跟师父,学好法,做好师父让我们做的三件事,用实际行动来弥补我们的过错,再也不做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情。为此,我们夫妻严正声明,过去签的字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0/767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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