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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春英

    我是99年3月有幸得大法的,得法后我才知道人活着的真正意义。半个月后,我原来常有的偏头痛、肚子痛、胃痛都消失了,我从内心无不感激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可是邪恶的江××集团出于一己之私对上亿的法轮功学员开始迫害,在上级的命令下,派出所、村干部天天到我家来,逼我写“保证”,我说做好人没有错,法轮功以“真、善、忍”为标准错在那?我坚决不签字。可是派出所、村干部以子女上学和工作威胁我丈夫,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给他们签了字,派出所,我知道后,找到大队干部说家人的签字我坚决不承认。因此让我去了派出所,由于当时学法不深,悟性太差,在派出所干警各种手段的威胁下就签了字,虽然是违心的,但是在我的修炼路上真是个大污点。今天我严正声明:以前我和家人所写的“保证”一律作废。今后一定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0/76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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