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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凤英

    我从99年3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自从7月江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功,由于当时对法不坚定,站在常人的立场上认识大法,在乡政府的劝阻下,自己毫无理智的填写了“表”。现在严正声明:填的表作废。我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0/76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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