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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白素兰 我今已得法六年半,虽然一天都没有间断学法和炼功,但是在我修炼的这份答卷上却染下了污点,1999年7月25日在派出所笔录中表示了“不炼了”,使我十分痛悔和内疚,对不起师父的慈悲救度,在此向师父忏悔自己的罪业,并严正声明:7.25笔录作废。我决心永远在大法中坚定实修,直至功成圆满。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0/767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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