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朝英 我在拘留所、劳教所,所说、所写的不符合法轮大法标准的,都统统作废。我从现在开始加倍努力弥补,跟上正法進程,做一个合格的法轮大法修炼者。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0/7675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