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宝琴 2001年12月22日,在当地公安局政保科带领下,恶人怀揣17份传单到我家非法抄家,以17份传单陷害我,并从我家抢走大法书籍,我再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期间,由于理智不清,被别人带动曾一度魔变,现已清醒,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重新回到正法中,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1/7681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