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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肖国珍 我于2002年11月28日在县洗脑班被邪恶迫害,邪恶写好的“保证书”叫我签字,当时我的正念不足,没有制止邪恶,我老伴替我按了手印、签了字。在这里,我严正声明我老伴按的手印、签的字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要正念正行,勇猛精進,一定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1/768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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