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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龙会琼 我于1999年7.20前得法,由于江氏的邪恶迫害,我曾多次被邪恶强行绑架到洗脑班洗脑。在此我严正声明:在邪恶的逼迫下所写过、说过、做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和行为一律作废!我要努力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1/768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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