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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淑文 我在2003年5月份出去证实法,被“110”抓去,送分局后又送拘留所,在师父的呵护下,正念闯出,送回家,因自己做的不好,被非法送拘留20天后,劳教一年,在师父的呵护下又送回家(但派出所从我爱人手中要去2000元钱),回家后街道办事处和“610”多次来家找要写“决裂书”,我都没写,后来一次因自己有怕心,就没做好,街道办事处和“610”来找问还炼不炼,自己当时也说炼,向它们说了些洪法的事,最后说炼你就在家炼,写一个保证“不去贴传单”等,当时家里有一个亲属,她怕我被抓,就替我写了。现在我觉得也是我默认了,所以我现在悟到我即使写了一点不符合大法要求的都不对,所以我声明所写的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要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3/769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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