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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艳华 2002年3月15日凌晨2点多钟,我无辜被乡派出所强行抓走,到派出所不由分说,把我从车上拽下来,到屋里就开始打。天亮之后把我和几名学员押送到县看守所,由于我没向邪恶写背叛大法的“保证”,就把我送到臭名昭著的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在劳教所期间,恶警强制学员洗脑,指使帮教人员打学员,不叫学员睡觉,强行改变学员的思想。在压力面前,由于自己正念不强,人的执著、怕心放不下,写了所谓的“五书”。现在我要揭露邪恶,特此声明自己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和所写的东西一律作废。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永不再犯此错,走正今后修炼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3/769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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