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凤芹

    99年迫害刚开始时,我被抓到市局刑警队,我向它们洪法,讲了我修炼受益的经历,但最后恶警说了一句污蔑师父的话,当时正念不强,主意识不清,我就附和了一句。通过学法与同修交流,我现在意识到这是非常错误的,没能坚定正念,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我现在对那件事情后悔莫及,感谢师父佛恩浩荡给了我严正声明的机会,我以后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不向任何邪恶妥协,走正走好师父安排的正法之路,直至圆满。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3/76953.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