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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月英 我是97年秋季得法的,对师父、对大法是坚信不移,一直坚持学法炼功。但是也做过错事,那是99年7.20以后初期的时候,片警到我家,问我还炼不炼功了,我就随口说:没炼。民警就拿出纸来写,写完之后就让我签名,当时我也没看写的什么,就稀里糊涂的把名写上了。过后也觉得不对劲,但也没去重视,最近在同修的提示下,我才意识到是在警察的指意下,签了名“没炼功”。现在看来就是正念不足、随和了旧势力。我今天写此声明,作废我的签名,洗清我的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4/770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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