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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史建华 我因炼法轮功被迫害,送到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在此期间受到邪恶势力的摧残,被迫,做了一些不利于大法的事,违心的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并非出于本愿。出来后经过正悟,认为只是自己学法不深、对师父的最大不敬。今后我要严格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并郑重声明:我所写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所谓“材料”宣布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4/770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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