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秀花 由于我平时对法轮大法学习不够,修炼不够勇猛精進,考验面前没能过关。在为大法讲清真象时被当地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写了“悔过书”,在此宣布“悔过书”作废。今后我一定努力学习法轮大法,提高心性,做到意志坚定,勇猛精進。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4/7707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