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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华 以前由于怕心,在邪恶旧势力的压力下,违心的在派出所的表格上和单位签了字,我这样做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所做的都是错误的。特此声明,以前所写的全部作废。重新做起,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4/770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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