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艳慈
家人和我写的所有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4/77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