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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崔文兰

    99年11月份,我顺从单位领导要求,在“不准進京”的协议书上签字和我爱人在2000年12月向社区干部说我“不炼法轮功”的这句话以及所有背叛师父和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严正声明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黑手的安排,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巨大损失,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6/77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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