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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彦峰 我于96年7月得法的。在99年邪恶的疯狂迫害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执著心太重,写了所谓的“认识”和“材料”。后来,我進一步学习了师尊的讲法、新经文以及阅读同修们的心得体会,提高了认识,深感师尊的洪大的慈悲。我以前的所作所为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我深感悔恨。在此,我郑重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所谓的“认识”和“保证”是错误的,全部作废。我今后将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勇猛精進。遵照师父的教导,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努力,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77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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