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萍 江泽民之流的邪恶势力,假借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大法和学员采取了极为卑鄙的迫害,我在神志不清、失去理智的情况下,写下了所谓的“悔过书、揭批书、决心书”。我现在严正声明凡是我给法轮大法和李洪志老师带来的负面影响的一切文字、言行全部作废。我深感我的罪业和李老师的慈悲,我要彻底的洗刷污点,用生命的全部来弘扬大法,证实大法。坚定地跟着李洪志老师走,做大法的一名合格弟子。今后加倍弥补以前的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8/1122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