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金艳芳 我是96年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在99年7.20后,经常被江氏邪恶迫害,邪恶将我们大法学员集中在一起,强行要我们写“保证书”,当时有四位学员不会写字,叫我帮她们写。我想写就写,我们要修炼谁也管不了,一种交差了事的心态就帮她们写了一份。现在回忆这样做完全错误,是怕心,是对师、对法不敬。现在我严正声明,我99年7.20那时帮同修所写的“保证书”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遇到任何事做到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不该做的事一律不做,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9/7739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