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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裴春子

    我真后悔不该按那个手印,事情是这样的:5月30日我到同修家学法,10点左右来电话找同修,不一会儿来两个人敲门,同修往外看,不对劲,来两个恶人,我们马上发正念,不开门,他们硬把门推开進来,所有的材料翻走了,硬把我们带到派出所。他们逼着让我放弃修炼、让写“保证不炼了”,这么好的法我能放弃吗?所以他们把我们送到看守所非法关了有10天。6月9日让我还写保证我不写,也不说不炼了,后来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女儿替我写了“保证”,让我按手印。这手印不该按,真后悔,声明全作废。我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0/77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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