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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凤英 本人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得法,直到现在仍没有放弃修炼。但我对学法很不精進,特别是在大法遭到邪恶迫害时,由于个人有执著心、有怕心,曾把大法书籍丢到外面。今天我回想起来,自己有多大的罪过呀!我要向师尊请罪。在此我严正声明,过去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不要再叫邪恶钻空子了,再不能被常人的执著干扰了。我要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走好最好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0/775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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