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耀琴
1999年6月我在“615”办公室的人面前因有怕心说过:国家不让炼就不炼吧,并给单位写过思想汇报。凡是不符合法轮大法和师父的一切声明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在正法中弥补自己的过错、勇猛精进、助师世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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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2.1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4/8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