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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熊桂菊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带有人的观念,没有正确对待自己的磨难,违心地写出了对"法轮功的认识",对大法造成了损失,在学员中造成影响。我真是痛悔万分,生不如死,对不起苦度我的慈悲的师父,我的良心遭到了谴责,我也深深体会到良心的谴责比什么都痛若,因一时糊涂造成自己永远深深的痛悔。

    现在我郑重声明:以前写给检察院及法院的“认识”及说的话全部作废,以自己的行动弥补以前的错误,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把住自己过的关,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8/11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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