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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爱群、贺立德

    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受迫害期间,我们在各种邪恶势力的压力下,所按手印,统一打印的、代写的,谈话记录和所谓的“保证”、“悔过”等材料上的签字,一律作废。今后要坚定正念,修炼法轮大法,坚持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0/77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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