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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德珍

    在3月25日下午约4点半时,我在厂生活区路口卖青菜,被劫持到派出所。年轻警察强拉我的手按手印,后照了我的人头像,代我写了什么“悔过书”,要我签名,以后不再找我麻烦。在不够理智情况下,配合了邪恶,回到家里吃饭也不知香了,学到经文《大法坚不可摧》。“作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构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纠正一切不正的,怎么能向邪恶低头呢?怎么能去向邪恶保证什么呢?”后悔莫及。97年得大法,99年11月底上京,200年从劳教所回来几年学法少,修得不精進,跌跌绊绊的走到今天。在哪里跌倒就在那里爬起,以上我的手印、签名一律无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1/77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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