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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宪

    我今年61岁,自幼体弱多病,在97年又得了一种腿痛病,看遍了周边的大小医院,花了很多钱,但始终也不见好。当时什么活也做不了,走路都困难,真是生不如死。就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很快全身的病都好了。同时也明白了做人的真正意义和一些生命的奥妙。那是1999年正月,我开始每天都学法炼功,做人以“真善忍”为准则,从做好人学起,宽容待人,与人为善,家庭和睦。真是好景不长同年(99年)7月20日江××独断专行开始了对法轮功的血腥镇压,在2001年2月初一县公安局带人到我家问我是否炼法轮功,这么好的功法当然我说炼。就因为我说了一句真话就把我带到县公安局,在那轮番的问我为什么炼法轮功。我说因为炼功炼好了我全身的病,再者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所以我要炼。炼功炼好了我的腿疼,这全村人都知道。后又把我送去看守所非法拘留,拘留期间因我在那炼功曾两次给我戴脚镣、手铐。第一次脚尖点地吊挂,第二次吊挂后又改用一种刑具就是双手并在一起,脚镣一直带着,上厕所和吃饭都需要同修照顾,就这样一直带了三天三夜。在那里吃的是窝头咸菜,可每天的伙食费是二十元,就这样住到二十三天时家人找人、托门、拿钱才回到家,总计花了三千元,出来后还不允许我在家呆,公社恶人叫我女儿,要看好你妈,不要让她乱走。恶人多次打电话,让女儿看好我,说不然就会踢了他的饭碗的,就这样一直在外地住了两年,去年才回到家里,在外有家不能回的滋味也是很难受的。我所要说的是我在公安局、看守所期间在邪恶的逼迫下曾写过“悔过书”之类的东西,也曾说过大法弟子不该说的话,在此特严正声明以前所说的不该说的话或写的全部作废无效。2003年县来人叫我家人代写的“保证书”,就是保证不让我再宣传法轮功好,特此声明无效、作废。是大法和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决心跟随师父坚修大法,一修到底,一定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1/77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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