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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林玉

    我于98年得法。得法前我是一个不受束缚的非常不好的人,吃、喝、嫖、打架,给周围及社会上的人印象很坏。自得法后,我严格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坏毛病全改了,知道我的人都说我变成了另一个人,我深信师父,深信大法挽救了我。谁知江××容不得这个最最好的大法群体,利用自己的特权开始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好,却被邪恶非法判刑4年。在狱里,邪恶的坏人(恶警)对我的迫害是难以想象的。我不配合它们的要求,它们体罚了我8个月之久,使我一个非常强壮的身体险些失去生命,就连一不般的馒头都不能吃,它们就给我灌流食。刑满后,邪恶的“610”不放人,把我送到洗脑中心,继续对我進行精神迫害,使我头痛的不能支持,神志恍惚,后它们又把我妻子找来,妻子整天哭闹。四年了,最后我还是没走好这一步,做了一些对不起大法的事,说了不该说的话,对不起师父。回家后精神痛苦异常。现在我严正声明:在邪恶的重压下,我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重新站起来,加倍做大法的事,精進实修。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1/77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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