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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秀华 我是一位法轮功修炼者,于1997年1月得法,在邪恶铺天盖地疯狂迫害下,我为证实大法,讲清真象,去北京上访,被邪恶非法拘留、三次被关進看守所,期间因我忽视了学法的重要性,被邪恶钻了空子。2001年5月非法被判劳教三年,在邪恶的迫害下,在五天五夜不让我睡觉,摧残折磨,栽赃陷害师父,编造假经文和谎言的情况下,在我神志不清时被迫写下了“三书”,放弃了修炼。2003年9月解教,回家后,由于我本性的一面还没有完全迷失,我冷静思考,彻底醒悟了,我清醒的看透了这场邪恶迫害的险恶用心,是师父从魔掌中把我救了回来,使我重获新生,我对不起师父,辜负了师父对我的希望。但我有决心痛改前非,洗心革面,我要永远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弥补我的一切过错。我现在严正声明:在我劳教期间所说、所写的“三书”,“悔过书、揭批书、检举书”,什么“感想”、签字等,还有我给当的公安部门、“610”写过的几封“道歉信”,给大队写的“道歉信”,我全部收回、作废。我坚决彻底决裂旧势力一切安排,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我要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2/776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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