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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兴兰

    我于98年8月得法,但在99年7.20邪恶之首迫害开始后,××党员被提出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由于本人存有私心和怕心,便违心的在党员会议上表明“以后不再炼功”,并写了“书面保证书”。2000年冬季征兵,邪恶之首制定了一条不准亲属有炼法轮功的应征,我丈夫的外甥农转非户口落在我家,他应征报名,已定了兵,后有人告我炼法轮功,受到了影响,后来通过好几个人“讲情”,我外甥才被定上了兵,但前提是叫我写“保证以后不再炼法轮功”,我理解外甥当兵心切,便又再一次配合邪恶违心的写了“保证书”。通过不断的学法,认识到这两次向邪恶妥协的严重性,对不起伟大的师尊,非常痛恨自己,为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两次“保证书”声明作废。今后坚决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更加抓紧讲清真象,救度众生,助师世间行。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2/77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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