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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洪美玲

    在修炼路上,随师护法正法救度众生,1999、2000年我到北京护法、正法、上访三次,被公安局拘留三次,2001年元月被当地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三年。在劳教磨难中,迷失方向,向劳教所妥协写了“四书”。2003年9月释放回家,坚持修炼大法,提高认识,大法是教人向善,“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现在我从新加入修炼洪流,学法,发正念,讲真象,弥补损失,坚修到底。我宣布过去在劳教所所写的“四书”和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语言及损害法轮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2/77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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