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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宪华 我是98年得法的,得法后身心收益非浅,从此与法结下不解之缘。99年7.20后,看到这么好的法蒙受巨难,心里很难受,两次進京上访,则两次被拘留,并被非法判以三年劳教。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没修好一面被情所缠,在邪恶对我软硬兼施并恐吓家人的情况下,违心的写下了“不去北京”的保证,给大法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和损失。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2/776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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