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蒋东妹 我以前在高压迫害下在看守所、派出所所写的一切“保证书”全部作废。我今后要以法为师,做好大法弟子应做好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6.13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2/7769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