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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马根元、张秋良

    我们所有在市洗脑中心迫害下,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们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今后我们会加倍弥补,放下对人的执著,在法中认识法,用一名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助师正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3/77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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