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国文
迫于压力,在99年7月28日我违心地向有关部门写了保证书,又在有关不炼法轮功条款上签了字。我现在郑重声明一律作废。今后我还要继续修炼法轮功,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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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4/8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