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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兰 我因坚修法轮大法被非法劳教三年。在省劳教所,头脑不清醒时,写了“五书、揭批”。回家后非常后悔。现在我声明,我在任何环境里,或在任何情况下,所写的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东西一律作废。修炼法轮大法的路我一直走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3/777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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