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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唐旭军

    凡是原公安国保大队、派出所找我所谓“谈话”、“签字”,都不是我本人的意愿,是他们写的,代表不了我。特此严正声明,所有我签的字作废!全盘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的维护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3/77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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