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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赵彩虹

    在2001年至2002年,我多次去劳教所看望父亲、母亲(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在门卫,恶警逼迫家属在登记本上有谤师、谤法的一栏上划勾号,我违心的划了,这是对师父、大法犯下了罪,我一直很后悔,特此声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作废。我知道父母在大法中受益,深知大法好,我虽然不炼功,但我永远支持法轮功。今后利用机会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0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6/77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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