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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戴金娟 2001年学校搞学生签名,不准修炼法轮功。我是六年级学生,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全班签字,当时我没有认真学法,在不清醒的情况下我也签了字,现在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6/779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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