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桂芳 我在执著心的带动下,配合了邪恶的要求,在警察的询问简历上签了字,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在此严正声明:所说、所写的不符合法的一律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师父安排的回家之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6/7798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