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芝英
我叫张芝英,因证实法被拘,所写的五条声明作废。今后决心继续走讲清大法真相之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4/8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