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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彭权

    我因为2002年4月在同修家学法被抓。在北京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又被遣送回原籍。回原籍还要关押我,并要我签字,当时因为拒绝签被警察用皮鞭抽了一捅,还把我的手反铐。我因为当时正念不足,配合邪恶签了字,以为签了字就不铐我了,没想到还给我加了一条有十几斤重的铁铐,把我的手脚都戴上,连续5天都不能自己洗脸,连上厕所都不能自己解裤子,幸亏有一人帮我忙。20天后我母亲用自己的名字还有2800元人民币把我保释出来!回家后当地政府人员。公安人员几乎天天来我家。我因为正念不足,写下了“以后不再炼功”字据。我现在特别后悔,这是我修炼道路上的污点。严正声明我在当时所有作的所谓“保证”全部通通作废。我以后一定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78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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