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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秀琴 我于2002年10月接到单位一份通知,内容是市公安局让我参加洗脑班。街道把通知送到单位,告诉如果不想参加洗脑班就得写“五书(保证书、决裂……)”。我的生命是师父给的,如果不学习法轮功,我早死了。我不能背叛大法、背叛师父,我不能写。后来单位做我工作,给了我一份印刷的“保证书”。让我抄五份应付过去就算了,我当时想反正也不是我写的,我就抄了“五份”,街道看后,很不满意。在单位一再做工作下,我没参加洗脑班。虽然我不是真心写“保证”而是抄的,但我毕竟配合了邪恶,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情。我要好好学法,好好修炼,好好救度众生,做师父的真修弟子。特此声明抄写的“保证”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780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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