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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潘志民 我是98年得法的,修炼后身心受益很大。99年7.20后曾两次以口头方式向邪恶妥协,现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780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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