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芬 我于2000年进京正法被拘留,在逼迫下写了“保证书”(不进京上访、不炼功了、法轮功是X教),其中一份是家人给写的。2001年在“转化”谎言的欺骗下,又写了一份“揭批材料”。这些不利于大法的东西,现在我郑重声明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9/1125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