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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孙学荣

    99年因丈夫進京上访,我被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后取保后审,在释放那天,公安局以家属不签字不让回家为由,把我叫到公安局让我在表格上写了“不上访、不炼功”的保证书。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做了自己不该做的事,故特声明:凡是在压力下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按师父讲的和大法的要求去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9/78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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